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不抄袭,不夹带,自觉杜绝各种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的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6年北京林业大学报名点硕士生考风考纪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