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要求选考科目等级为2B及以上(不指定具体科目),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2.在等效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分数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分数;在江苏,等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比较选考科目等级,再按上述顺次比较相关科目成绩。
3.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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