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以上各项政策由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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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727711、80727715
传真:010-80727711
邮编:102206
网址:zs.***.cn
E-mail:bkzb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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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