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按照“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执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另行调整。
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养能力、培养质量和培养条件确定其招生指标,原则上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招生指标不超过2个(不含少民、留学生和奖励指标),个人奖励指标合计不超过3个。
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首次招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招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