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要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应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及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导师、基层学术组织在人才选拔中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加强制度监督和约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成绩低于学校基本分数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