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的考生签名皆须手写签字;
(2)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一般为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为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二年级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一年级考生如未开题则可不提供。
(4)应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寄(送)至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参见附件。
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培养单位专家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10日内须向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提交招生简章中所列明的报考材料。另请注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