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10日内须向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提交招生简章中所列明的报考材料。另请注意:
(1)《2016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的考生签名皆须手写签字;
(2)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一般为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为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二年级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一年级考生如未开题则可不提供。
(4)应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寄(送)至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参见附件。
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培养单位专家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2.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但报考以下导师的联合培养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报考导师所在单位:
(1)报考导师为李卫、刘清友、刘正东、张启富、仇圣桃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钢铁研究总院。联系人:康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10-62182806;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钢铁研究总院研究生部;邮政编码:100081。
(2)报考导师为黄小卫、张奎、庄卫东、朱强、王力军、李德富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2241865;联系地址:(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室;(平信或挂号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88;
(3)报考导师为邱城、单忠德、龙伟民、蒋鹏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10-88301834;联系地址: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工作部;邮政编码:100044。
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寄(送)-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但报考以下导师的联合培养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寄送-报考导师所在单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