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4.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
6.请及时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http://www.ase.***.cn/zsjy/yjszs/index.htm),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7.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联系人:史京玲
联系电话:010-82315043E-mail:jinglingshi@***.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址:北航新主楼C座805室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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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6月8日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复试硕博连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