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申请者9月15日后,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下载申请表(见附件一),在9月21日18:00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主楼C座704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100191。
史京玲(收)电话:010-82315043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含体格检查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挂在学院网站。
(2)学院将对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等,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
3.录取
(1)待录取名单在复试后约1-2个工作日内挂网公示。
(2)待推免系统开通后,申请者需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纸质材料填写志愿及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
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应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学院可撤消待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校内外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待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的申请者需在2016年3月通过邮件与导师及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协议、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并请关注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目的“研究生招生”中相关通知,下载政审表等。
五、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法:
1、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从2015年9月15日起开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本学院的招生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资格。
2、接受纸质材料(第三项1-11条所包括的内容)
第一批复试:接收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批复试;若进行第二批复试,会出具相关通知。
具有复试资格并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六、说明
3、体检:学生向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及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
注意:自2015年起可以在北航校医院体检了(体检证明单独放置,切勿和其他材料订在一起)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5、复试具体日期待定,大约在9月20日左右公布复试时间,预计9月24、25日左右组织复试。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http://www.ase.***.cn/zsjy/yjszs/index.htm。
6、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1)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2)外语口语表达能力;(3)考生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4)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5)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http://www.ase.***.cn/zsjy/yjszs/index.htm),务必保证Excel信息表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6.所有推免生均需执行本规定。已于6月份参加我院研究生招生宣传初审通过并获得学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也须执行本规定;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亦须执行本规定。
7.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8.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5日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