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凡是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的,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分数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条件: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的拟认定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
(2)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5分以上(含)的考生,根据拟认定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拟认定计划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认定人数,拟认定计划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剂。
3、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以凭借报名序号和密码于2016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4、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5、签约与公示:4月初,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不签约者取消认定资格。被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6、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