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①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②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③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各一级学科所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学科录取总人数的15%;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所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学科录取总人数的30%。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①非定向就业: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②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协议制。
2016年北京工业大学软件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