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生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招生简章的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3、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6年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