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在考古文博学院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考古文博学院学院网站《2016年考古文博学院导师目录》。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考古文博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2016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招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