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通过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初审后,各专业考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300%的比例筛选出优秀候选人,进入学科复核阶段;
(3)院招生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各专业初选结果和招生意向与计划,综合外语、硕士期间成绩、学术论文、获奖等情况等,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进行确认,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016年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博士招生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