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全国现代试点学校公共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
凡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论文合格且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电子注册资格的学生,由北京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加注"",办学类型代码为"7"),符合北京大学关于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由北京大学颁发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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