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以上调剂均需满足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可择优接收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我校分数要求,也可申请调入该计划。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