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关键阶段,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和优化录取考生生源结构的重要环节,应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核心,坚持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制,各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组织复试现场巡视,对外发布复试政策、名单及成绩,负责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二)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硕士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方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
3.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
4.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全面掌握所在专业(方向)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等,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及综合面试、专业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
5.成立本专业(方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左右,应选聘具有副高级以上(含)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学位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合理配置各复试小组教授、副教授比例,综合考虑小组成员专业特长、学术水平等背景。各复试小组成员中须有40%来自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行业。
6.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音,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视频音频文件的备份工作,并将视频音频文件交招生办保存备查。同时,各专业(方向)复试小组应结合考生面试情况,现场独立评分。
7.负责解释本专业(方向)复试录取工作结果,并负责协调处理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中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