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1.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A类国家线”),结合报考本专业(方向)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合适的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各专业实际招生指标的120%至150%。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等项目服务期满考生的照顾原则和依据,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报考时和复试时均须出示本人《退出现役证》。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录考生,不再享受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
1.基本原则
(1)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低于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应进行调剂;
(2)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1.2倍(含)的专业,不允许调剂;
(3)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分数要求。
(4)各专业(方向)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2.具体政策
(1)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以上调剂均需满足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可择优接收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我校分数要求,也可申请调入该计划。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复试资格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A类国家线”、且满足我校各专业(方向)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详见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办法。
2.外校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方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并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3.破格复试考生
各专业(方向)原则上不破格复试,如确需破格,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破格工作的文件要求。
(四)复试程序
1.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复试通知书下载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2.复试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按照招生办公布的复试规定,在复试时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合格方能进入复试。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可以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具体形式培养单位结合本专业特点自定。
采用笔试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复试笔试,并负责评卷。
采用面试形式的培养单位,每名考生专业水平考核时间为15-20分钟。
4.专业面试考核
应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潜力和创新精神与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内容应涵盖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内容。
5.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
外语测试是研究生复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复试外语一般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构成,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要求,确定外语测试的内容与形式。
6.复试体检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复试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结论由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医院负责解释。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