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
(1)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低于招生指标1.2倍的专业,应进行调剂;
(2)专业上线(一区国家线)人数超过招生指标1.2倍(含)的专业,不允许调剂;
(3)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原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分数要求。
(4)各专业(方向)调剂工作,应结合本单位需调剂专业的特点、研究项目及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等,综合考量本单位生源质量、生源结构等择优进行调剂。
2.具体政策
(1)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相近专业学位或对应的相同、相近学术型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2)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以上调剂均需满足教育部对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未完成的招生指标,可择优接收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符合我校分数要求,也可申请调入该计划。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016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