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外语要求:我校公共外语以英语为主,同时开设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其他语种报考我
校的考生应慎重;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商务英语的考生还须加试英语试。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择优录
取。
第十五条 普通本科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按考生进档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当的
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理工类: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类:
综合、外语、语文、数学;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
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须达BC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本科考生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根
据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类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
数的65%左右,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预
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
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
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我校在美术、音乐、舞蹈类分类招生计划范围内使用省级统
(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再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
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我校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考生的器乐种类须为:钢琴、手风琴、小提
琴、大提琴、小号、长笛、二胡、琵琶、扬琴、萨克斯(单簧管)、古筝,其它乐器种类报考应慎重。
(3)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艺术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
则,以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016年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