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二)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择业。
(三)志愿优先,择优分流,公正、公平、公开。
(四)分流后的人数不足20人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大类招生专业人数不足20人不参加分流,由学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并统一选定分流专业进行组班。
2016年保定科技职业学院大类招生专科专业分流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