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街(路)27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脊柱四肢畸形的考生,请慎重报考。入学时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口升学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