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合格考生依照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中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三个专业学术学位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组别计算,专业学位按研究方向计算),按录取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学位类型相同)的考生(其中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三个专业,学术学位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组别录取,专业学位按研究方向录取),再录取第一志愿调剂至该专业的考生,若该专业仍有缺额再从本专业复试合格的其他考生中按录取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复试成绩合格因差额未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至有缺额专业录取。
(4)因复试成绩不合格未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再次申请调剂其他有缺额的专业进行复试。
2016年蚌埠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