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享受助学金人数
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在每年春季、秋季学期开学时确定。教导处应根据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人数,按15%的比列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人数。资助办公室则指导监督按照政策规定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班级。
2、评审过程
一是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
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申请的学生需递交户口本复印件;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如开具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加盖公章的困难情况说明;低保证和低保存折;残疾证;重大疾病病例等)。
二是班级成立助学金评议小组,以班为单位进行初评,并在班级进行公示
三是学校评,由校评审小组根据各班提交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进行评议,按规定的要求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评审出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接受师生监督。
3、及时上报信息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评审出的助学金学生名单统计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学校则把助学金申请的要关材料装订保存,以便备查,并建立助学金学生信息档案。
2016年蚌埠市商贸学校助学金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