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协议
各有关培养高校负责在全科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期间简称“全科师范生”)报到入学三个月内,组织学生与协议地和所培养高校签订正式的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协议地乡村教学点服务6年。
(二)培养费用
全科师范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被录取的全科师范生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同时,同等享受其他全日制在校生的各种政策。
(三)准入管理
有关培养高校在全科师范生入校后如出现名额空缺,可允许非师范专业或师范专业的优秀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在限额内按规定转为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
(四)退出管理
1、全科师范生入校后,因本人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视为放弃当年全科师范生资格。
2、全科师范生入校后,存在品质、学业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培养院校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相关的培养费用。
(五)学习管理
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有关培养高校要执行全科教师培养等相关政策。
1、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本科层次的学生不得报考研究生,专科层次的学生不得报考专升本。
2、全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在规定的学制时间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完成相应的学业,按规定取得毕业资格(本免费培养计划特指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本科生还需有学位证书,下同);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资格的全科师范生,延期学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通过延期学习仍未能取得毕业资格的,培养院校有权终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收回已享受的相关减免费用。
2016年安阳师范学院安师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在校培养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