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编定岗
全科师范生毕业后,按照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于当年8月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到协议地报到。各设岗县(市)要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岗位,并及时为其办理录用、入编等相关手续(不参加招教考试),履行协议规定,确保到乡村教学点任教,确保有编有岗。具体入编定岗程序为:首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并提出意见,然后会同县级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按协议规定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二)履约管理
服务期内的全科教师不在协议地从事教育工作的,须按协议规定向协议地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限,还须支付滞纳金;不能完成规定服务年限的,根据协议规定须按不足服务年限折算,向协议地退还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50%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具体办法按培养协议执行。小学全科教师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经当地教育等部门批准可在县域内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小学、教学点之间流动。
2016年安阳师范学院安师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就业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