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安顺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
(二)安顺学院根据“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成绩+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至额满为止;后一名总分并列的,按其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优先录取获省级或院校级三好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在校期间曾获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等获奖情况的学生;若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接收补报志愿考生。对不符合“专升本”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安顺学院“专升本”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四)录取结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2016年安顺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