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科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4月19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4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5月30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4、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5、根据我院各专业报考人数,专业之间计划可适度调整。即对填报的专业人数不到专业计划数的剩余计划可调剂到填报人数多的专业。
2016年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