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29日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
(一)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计划数与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低资格线,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数学成绩仍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为0分)。
(二)学前教育专业: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270分),按考生总成绩(含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成绩排序录取,语文成绩仍相同时,按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数学成绩仍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为0分)。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2016年安庆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