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及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实施细则。
2.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上级、本院纪检部门、考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2016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