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3月7日至3月15日(农历一月二十九至二月七日,双休日正常上班)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学院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高中毕业生必须提交,三校生不需要提交);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参加技能测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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