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根据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填报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逐一录取。
3、过程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考生信息。考生所有填报信息或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016年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参加测试的考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