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可直接免试录取。
2. 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者其他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地市级组织的技能竞赛或行业组织的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
3. 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各级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根据证书等级,单项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4. 退役士兵可加5分。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可加10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15分,根据立功等级,高可加20分。单项计高分,不累计。
5.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自主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附表1)、《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附表2),并备齐身份证及有关证书等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时性证明无效),在领取准考证时向学院提交上述材料。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加分手续。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上报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与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