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2016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