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获得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年度人物提名奖、年度人物入围奖的分别按照40分/项、20分/项、10分/项计;
2.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获得全国辅导员技能大赛、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辅导员优秀博客评选奖项的按照10分/项计;
3.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获得全省辅导员年度人物、全省优秀辅导员奖项的分别按照20分/项、10分/项计;
4.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获得全省辅导员技能大赛、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奖项的按照5分/项计。
以上五项所有得分汇总后,以高得分为60分基准分折算比例(保留小数点后1位),其他考生得分按照相同比例折算,折算后的得分为该考生的科研成绩分。
上述计分项有遗漏或争议时,由导师组集体研究决定计分。
3.请考生登录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网站(http://politics.***.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博士招生科研成果统计表”,根据自己的科研成果情况填写表格(将标题的“XXX”改成自己的姓名)并打印一份,同时带上自己的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归还,复印件学院留存)至复试现场。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博士招生复试获奖类(仅限辅导员专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