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创新能力×20%。
3.科研成绩: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所有科研成果,逾期不交的视为主动放弃科研成果的认证及计分。科研成绩的认证按《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计算。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复试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