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工作由学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第一志愿复试与调剂复试同时进行。
2. 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3. 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4. 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进入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划定的分数线以上;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笔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
6. 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像应包括声音采集,以能分清人员为低标准。笔试可利用标准化考场进行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向研招办上报录像光盘及笔试时间和所在教室信息作为备案。各专业在复试过程中应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明确录取意见,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7. 如初次复试合格人数未达招生计划要求,或因校内指标调剂等原因需要扩大调剂规模的,将择时进行二次或三次复试。希望广大考生能及时关注学院发布的相关招生考试信息。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