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高 峰
成 员:分管副院长、博士点负责人,相关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秘书
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学院命题、评卷、复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