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方案:
助学金受助对象包括: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人数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各班级进行民主评选,评选出来的学生名单需在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材料、享受助学金学生证明材料(户籍性质、身份证复印件、困难证明材料)、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及受助学生汇总表(EXCEL表格)一起上报院学工部。
2、受助范围界定:
1)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户籍的学生必须享受助学金,并要交材料(户籍性质、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和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安徽省集中连片地区12个贫困县分别是: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利辛县。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说明:无卡的学生需要办资助卡,把需要办卡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放在一起。有卡的学生必须在助学金申报表格里填卡号。学生丢卡问题:学生把已丢的卡注销,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给班主任,并在助学金申报表格中注明卡已丢。由班主任统一整理好交到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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