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
2、专业预录取时,按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预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我院矿山机电技术专业。
4、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矿山机电技术专业仅招男生。
6、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
(三)免试录取: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录取(未通过学校免试资格认定的考生,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1、校长实名推荐
(1)与我校签订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或省级示范中职学校校长,可推荐本校有技能特长的考生免试入学。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总数的10%。
(2)市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校长,可推荐本校学有所长的考生免试入学,每校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考生本人申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考生可申请免试: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2)荣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3)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4)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复员退伍军人;
(5)在其他方面有特长或特殊贡献并获得相关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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