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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建筑大学普通专科升入本科教育招生录取原则

2016年安徽建筑大学普通专科升入本科教育招生章程1、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14:26: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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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5号)的文件精神,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w/)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16-03-07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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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信箱:http://www..cn/s/58/t/114/29/46/mailto:jgzs@.cn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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