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成立分类招生领导小组,划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高中考生、普通文理类专业中职考生三个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
2、分批录取。第一批:经“校长实名推荐”,且“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第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第三批:普通文理类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
3、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对于未能录取在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同意专业服从,在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服从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七天。
6、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7、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016年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