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条件如下:
(1)校长实名推荐。
我院遴选部分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由相应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已填报我院志愿且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优秀考生。选拔办法由推荐学校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我院负责审核。
(2)本人申请免试。
已报考我院志愿、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
①在校级以上(含校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②获得本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
③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校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填报材料及寄(送)时间。
(1)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
①《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校长实名推荐免试申请表》(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上述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本人申请免试的考生。
①《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②免试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纸上)。上述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寄(送)时间、地点。
请于3月29日前寄(送)达我院(如邮寄,请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2007,收件人: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4-6808022。
以上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由我院审核通过的,于3月30日至4月1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后直接预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我院职业测试。
2016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职业测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