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我院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提前预录取免职业测试考生。
(3)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分类录取。同类中总分相同者,按省“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优先录取。
(4)分类招生考试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
在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若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和面向中职计划有一类生源不足时,我院自主在两类间调剂使用;同类计划中如遇某专业计划生源不足,我院自主调剂至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在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若面向普通高中计划和面向中职计划有一类生源不足时,我院自主在两类间调剂使用;同类计划中如遇某专业计划生源不足,我院自主调剂至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5)4月9日前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一周,无异议,于4月25日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4月28日-29日,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均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且每位考生只能在预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上网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完成正式录取手续后,我院网站将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材料。
(一)3月1日-4日,考生到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及填报我院志愿。
(二)3月20日(9:00-11:3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三)3月25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考试合格线。
(四)3月29日前,申请免职业测试考生向我院寄(送)规定的材料。
(五)3月30日,在学院网站陆续公布符合条件的免职业测试预录取考生名单,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有疑义的考生。
(六)4月2日17:00前,参加职业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免交职业测试费)。
(七)4月3日上午9:00-11:00,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八)4月9日前,我院网站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
(九)4月25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预录取名单。
(十)4月28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确认。
(十一)5月5日,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地址。
(十一)5月5日,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地址。
(一)在分类考试招生中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统招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学院已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奖、助学金。
(四)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
(五)分类考试招生的各专业都与相关合作企业签订了“订单式”校企合作协议,学生毕业后可去相应的订单企业工作,也可选择参加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就业或由学院另外推荐到其他单位就业。
(一)联系部门: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办公室。
(二)咨询电话:0554-6808022、6808829、6806915、(非工作时间)。
(三)学校网址:www.***、招生网网址:www.***/zs。(四)温馨提示:我院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院招生专网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专网,并保持报名时预留手机畅通。
2016年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