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或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考生在分类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园区淮海大道1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邮编:230011
2.联系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62516136
3.传真:0551-62516136(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4.网址:http://www.***/E-mail:k2516136@***
5.招生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6.招生QQ群:
附录:时间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2月10日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进入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2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33月20日9:00―11:30文化素质考试44月15日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备工作。54月16日至17日通过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准考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64月18日至24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4月25日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84月28日至29日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95月完成录取工作,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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