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参加推免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考生参加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报名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供本人考生号、身份证号等相关高考报名信息。
(二)招生方式
1.单独测试
(1)测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2)测试地点:招生院校本部或院校指定地点。
(3)测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2.推免招生
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向考生所在中学、中职学校申请1所推免招生院校,由所在学校推荐,高校审核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以学业水平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做出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为依据做出评价。
实施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院校须制定本校有关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方案,并于2016年3月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
1.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
2.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3.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须按规定格式于4月20日前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实施推免招生的院校须按规定格式于4月26日前将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016年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关于招生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