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落户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注册后两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入学当年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决定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迁入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
2016级浙江农林大学新生户籍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