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9月1日前向学院招生办递交书面申请(注明通知书编号、姓名、录取专业、联系电话、请假原因以及预计报到时间,须本人和家长签字,传真至022-63303873、63303816或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办),特别提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七条规定:不请假或超过请假日期并未做重新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到我院上学,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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