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学生安全告知书、户口迁移证(自愿)、身份证。
(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每份限填1人,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并应盖有承办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有公民身份证18位编号。迁移证如有涂改之处,须加盖户口校对章。学生就读期间,除退学、转学外,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黄山学院者,在读期间不能办理迁入手续。
(二)自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黄山学院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要由原所在学校团组织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或团员证转出至共青团黄山学院委员会。
(三)报到时所携带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否则不予接受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个人档案必须密封且骑缝加盖密封单位公章,否则该档案作废。新生档案由毕业所在学校通过机要或EMS统一邮寄至学生处(请在学生档案袋封面上方注明:录取院部及专业,详细邮寄地址为: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黄山学院南区学生处,邮编245041,联系电话2546733)。
(五)学生安全告知书一式两份,按回执要求由学生和其家长本人签名并填写好相关信息,报到时提交一份给辅导员存档。
2016级黄山学院报到时须携带的相关证件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