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后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朝阳师专武装部(由于需到省教育厅进行学籍备案,上述材料截止9月20日,以收到日为准,过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421-6681600 (周老师)。经学校审核,并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其中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一并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委托人保管。
2.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后当年或者第2年学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内容详见《致新生一封信》(录取通知书EMS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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